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技术(以下简称洛阳浮法技术)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本规定。今日焦点: • 07年蒙娜丽莎陶瓷“勇攀高峰 微笑中国” • 2007年家装涂料行业价格会有一定增长 • 今年实木地板价格上扬 销量将下降13% • 木材市场供应偏紧 原材料需求持续强劲
第二条 洛阳浮法技术是机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属国家技术出口控制项目。 第三条 凡在洛阳浮法技术基础上研究开发的浮法玻璃工艺、技术、装备均属洛阳浮法技术范围,包括工艺、方法、图纸、资料、诀窍、器具、设备、材料等。 第四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代表国家对洛阳浮法技术实行归口管理。管理范围包括:涉及该项技术的转让、许可;技术出口审查;无形资产评估审定;二次开发;延伸开发成果权属界定和价值评定等。 第五条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和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具有洛阳浮法技术的设计使用资格。其它单位使用洛阳浮法技术从事设计工作,必须经过国家建材局审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洛阳浮法技术从事项目的前期和设计工作。 · 中国建材网-建材一点通 · 排名三甲,傲视同行 · 优秀建材企业网站展播 · 网上做生意 就用建材通IM 第六条 使用洛阳浮法技术建设并从事生产的单位,必须申办使用许可证。已投产或在建的单位,要补办使用许可证,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相应义务。拟使用单位,不论项目性质,都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前,向国家建材局申办使用许可证。 第七条 使用洛阳浮法技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按《技术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办理: (一)境内法人利用境外资金和境外法人向境内投资; (二)境内境外法人使用国外浮法技术及设备在使用洛阳浮法技术企业中,投资新建或改造原有生产线; (三)出口洛阳浮法技术或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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