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房〔2008〕31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房产局:
按照《物权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省建设厅对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现将具体修改内容通知如下,请各地参照执行。
一、增加商品房销售依据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要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修改交付条件与期限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取消原有综合验收的相关内容,增加: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燃气管道、电信、有线电视、消防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4、
三、增加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
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 。
四、增加付款方式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行: ;
专用账户账号: 。
五、增加节能措施及指标承诺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一、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设施
保温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墙体
1、保温形式【外保温】【内保温】【夹芯保温】【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模塑聚苯乙烯发泡板】【聚氨酯发泡】【岩棉】【玻璃棉毡】【保温浆料】【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 kg/m3、燃烧性能 h、导热系数 W/M .K、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4、墙体传热系数 w/m2.k
(二)屋面
1、保温(隔热)形式【坡屋顶】【平屋顶】【坡屋顶、平屋顶混合】【有架空屋面板】【保温层与防水层倒置】【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聚氨酯发泡】【加气砼砌块】【憎水珍珠岩】【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 kg/m3、导热系数 W/M .K、吸水率 %、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4、屋顶传热系数 w/m2.k
(三)地面(楼面)
1、保温形式【采暖区不采暖地下室顶板保温】【采暖区过街楼面保温】【底层地面保温】【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模箱聚苯乙烯发泡板】【聚氨酯发泡】【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 kg/m3、导热系数 W/M .K、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4、地面(楼面)传热系数 w/m2.k
(四)外门窗(幕墙)
1、门窗类型【断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断热桥铝合金loe中空玻璃窗】【塑钢中空玻璃窗】【塑钢loe中空玻璃窗】【塑钢单层玻璃窗】【其他】
2、外遮阳形式【水平百叶遮阳】【水平挡板遮阳】【垂直百叶遮阳】【垂直挡板遮阳】【垂直卷帘遮阳】
3、内遮阳材料【金属百叶】【无纺布】【绒布】【纱】【竹帘】【其它】
4、门窗性能:传热系数 w/m2.k、遮阳系数 %、可见光透射比 、气密性能
二、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节能设施
(一)供热方式:【城市热力集中供热】【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分户独立热源供热】【热电厂余热供热】
(二)室内采暖方式:【散热器供暖】【地面辐射供暖】【其他】
(三)室内采暖系统形式:【垂直双管系统】【水平双管系统】 【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系统】【带跨越管的水平单管系统】【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其他系统】
(四)系统调节装置【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散热器恒温阀】【其他】
(五)热量分摊(计量)方法: 【户用热计量表法】【热分配计法】【温度法】【楼栋热量表法】【其他】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
(一)太阳能利用:【太阳能生活热水供应】【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空调制冷】【太阳能光伏发电】【其他】
(二)地源热泵:【土壤源热泵】【浅层地下水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污水水源热泵】
(三)风能利用:【风能发电】【其他】
(四)余热利用:【利用余热制备生活热水采暖】【利用余热制备采暖热水】【利用余热制备空调热水】【利用余热加热(冷却)新风】
四、建筑能耗指标与能源利用效率
(一)当地节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源消耗量指标:采暖 w/m2,制冷 w/m2
(二 )本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源消耗量指标:采暖
w/m2、制冷 w/m2
(三)本建筑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热(冷)源效率 %、管网输送效率 %
(四)本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优于标准规定】【满足标准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修改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合同》登记备案后3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0日内办结商品房备案的相关手续,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七、增加商品房抵押权利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
1、出卖人告知买受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抵押权利: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
(3) 。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 。
八、增加前期物业服务的约定内容
在《合同》中增加: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
监管银行:
监管帐户:
各地在具体参照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刘兴岩 0431-82752598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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