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水平。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职责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要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质量全面负责,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特点,精心设计,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偷工减料,确保施工质量。同时还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屋面和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以及外窗、节能保温施工等环节的质量通病发生。此外,监理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建设实施旁站式监理。
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分、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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