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11年2月18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17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长春市目前还没有出台细则,有待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长春市实际情况制定细则,经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后,再执行新政。